面積縮水 ,162教師告開發商
  三亞兩級法院成功調解,發放近600萬元款項
  本報訊 因不滿房屋面積縮水,三亞市荔枝溝路怡和豪庭小區162名教師業主於2011年聯名將該小區開發商告上法庭。近日,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這起糾紛。前日下午,三亞市兩級法院召開聯動調解案款發放會,共為162名教師發放近600萬元款項。
  記者 徐一凡
  2005年11月26日,三亞市教育局與海南星辰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星辰公司”)簽訂《住房購銷合同書》,約定星辰公司提供約3000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住宅套房,按成本價給三亞市教育局作為教師住房。這批房屋分三種戶型,辦證後產權證登記面積比合同約定面積分別少了9.32平米、8.48平米、8.13平米。
  2011年12月22日,由於合同約定的房產面積與產權證登記的面積不一致,購房的162名教師就退還房屋面積差異房款及代收辦證費用事宜將星辰公司起訴至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後雙方均不服,上訴至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3年3月25日,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決星辰公司退還該批教師面積差異房款。此外,星辰公司認定《合同》約定的樓房底層架空層等公攤面積應由買受人負責,但該建築是否應由買受人購買,屬另一法律關係。星辰公司遂於2013年6月6日提起訴訟。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經審理後,判決建設架空層的費用應由星辰公司承擔。星辰公司不服判決,後向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在案件審理期間,雙方當事人對立情緒嚴重,矛盾衝突較大,曾多次向省市政府、上級法院上訪。為緩解雙方矛盾,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及承辦法官多次向當事人作調解工作,但由於雙方意見分歧較大,均拒絕作出讓步。
  雙方當事人在經歷長達3年的訴訟後,積怨頗深,法院決定於終審宣判前進行最後一次調解。鑒於此前調解工作所遭遇的困難和阻撓,法院相關負責人親自出面與星辰公司法定代表人、教師代表會談,做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
  在查明事實和分清責任的基礎上,法院向雙方當事人提出調解方案,即星辰公司將執行案件款約600萬元事先存入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賬戶,購房教師自願放棄執行案件中的罰息,作為星辰公司在本案中請求支付架空層等公共部分的對價。
  經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與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溝通協調,成功促成了該批162宗訴訟案件調解協議的達成。昨日下午,三亞市兩級法院召開聯動調解案款發放會,將近600萬元相關款項發放給教職工,這起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案就此得以解決。  (原標題:面積縮水 ,162教師告開發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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