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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滌明
  跟省級交響樂團合作,不是普通藝人敢想的。而縣委書記所以能得到這種機會,只有一個原因,他是一縣的最高領導。“鴨公嗓子般的二胡演奏”所以能登上大雅之堂,是權力的作品,這與“公款追星”同出一轍。
  縣委書記拉二胡,交響樂團伴奏,本質是一種“權力娛樂”。而權力娛樂的本質也是一種腐敗,因為這種娛樂借用了職務之便。試想,如果二胡演奏者不是領導,這種場合,能上得去嗎?交響樂團能給他面子嗎?領導一方面有能力製造氛圍,讓正規樂團給伴奏,讓“幹部群眾”當觀眾,另一方面,即便“鴨公嗓子般”難聽,甚至“午夜驚魂”、“笑死人不償命”,但至少是縣裡的單位不敢笑。不但不敢笑,而且肯定會有很多人給捧臭腳。而這方面的事又往往是“真作假時假亦真”,捧的人多了,被捧的事多了,領導就會真的以為自己很行。
  權力一旦可以無所不能,潛在的危險就可能無處不在。領導自我感覺“拉二胡”很行,對捧臭腳無意識,倒也不甚要緊;可如果在地方治理,重大決策問題上的“鴨公嗓子”也被捧成百靈鳥,倒霉的就是國家和老百姓了。
  拉拉胡琴,錶面看問題不大,只是,權力如果可以成為“過癮”的工具,能止於“拉胡琴”嗎?
  (專題整理 小強 感謝網易網友)
  馬滌明  (原標題:縣委書記拉二胡是權力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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