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薑東良 通訊員石傳斌 王秀禮 因為狗和狗打架,狗的主人殷某和顏某因此大打出手,顏某竟用刀將殷某劃傷。近日,經夏津縣公安局東李官屯派出所民警細心工作,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顏某賠償殷某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15000元錢。
  10月11日晚,殷某帶著自己的狗出去抓野兔,在田間與同樣帶著狗抓野兔的顏某不期而遇,兩隻狗撕咬起來,而殷某與顏某卻因此發生爭執,進而發生衝突,打鬥中顏某用刀將殷某手指劃傷,直到民警趕到,打鬥才被制止。後經法醫鑒定,殷某屬輕微傷。  (原標題:狗咬狗引發人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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